城投债是企业债的一种,它发行的目的是为了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城投债发行主体为地方投融资平台,城投债有地方**兜底,所以信用等级较高,城投债分为标准化债权和非标准化债权两种类型。城投债起源于上海。
1992年,为支持浦东新区建设,**决定给予上海五方面的配套资金筹措方式,其中之一是1992年—1995年每年发行5亿元浦东新区建设债券。
1992年**只城投债,规模为5亿元。2006年9月,安徽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该省**发债成功,效法者遍布全省。地方债与城投债的区别:“地方债”(全称:地方公债),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它是作为地方**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预算,由地方**安排调度。
城投债是根据发行主体来界定的,涵盖了大部分企业债和少部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
**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为发债主体。不过**债券业内也往往把地方企业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债券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许多地方**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
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不得发行地方**债券”。
; 城投债是什么? 城投债属于企业债,是根据发债用途不同而界定的,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
从承销商到投资者,参与债券发行环节的人,都将其视为是当地**发债。
城投债的发行条件 城投债的发行条件亦即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 因此城投债的发行条件主要受 《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 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2010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11月**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的约束。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三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
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 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5.债券的预期年化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预期年化利率水平(不得高于同期限银行储蓄定期存款预期年化利率的40%);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三年没有重大**违规行为。 城投债的发行程序 城投债融资的基本*作流程如下: 1.申报材料的制作。
主承销商制作**申请材料、发行方案及组建承销团。 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 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审计报告。
律师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2.申请审批。 通过地方发改委(或直接)向**发改委上报发行材料。
**发改委会签**银行、***,批准债券发行。 3.债券发行。 向中债登、交易所提交发行批文等材料,安排分销注册。 在媒体公布债券发行公告或募集说明书。
正式发行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成员承销。
城投债是城**司发行的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城投债是城**司发行的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城**司是地方**部门控股的企业,属于事业单位或国有独资公司性质,主要负责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城**司的业务类型比较多,但是基本上都围绕这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民生工程,保障房,高速公路,道路建设等这些方面。
每年就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当地**每年的财政收入也是有限的,所以就需要设立的城**司进行融资。这也就是城投债的由来。
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简单来说:地方**承担了大量的基础建设任务,需要很多很多钱。
虽然有大量的土地出让金,但也还是不够的,需要不断的融资搞基础建设。
毕竟很多基础建设都是只投入不产出,而且规划都是五十年,一百年的项目,投资周期长,投入大,不借债是不行的。然而我国法律规定,地方**不能直接融资,但是又需要钱怎么办?所以各地都成立了属下的城**司,再通过城**司去发行债券,信托等各种金融产品来融资。这样一来,融资主体就变成城**司,而不是地方**。